一: 检查时间
1、三个月(12周)内,进行第一次检查;
2、13-27周,每四周检查一次;
3 、28-35周,每两周检查一次;
4 、36周-分娩前,每一周检查一次.
二: 检查项目
1、12周(三个月)左右做第一次孕期检查. 2、13-16周, 第二次产检: 唐氏症筛查 3、17-20周, 第三次产检 4、21-24周, 第四次产检 妊娠糖尿病筛查 5、25-28周, 第五次产检 乙型肝炎抗原 梅毒血清试验 6、29-32周, 第六次产检 下肢水肿 子痫前症的发生 预防早产 7、33-35周, 第七次产检 超声波(B 超)检查 评估胎儿体重 8、36周, 第八次产检 为生产事宜做准备 减少AA次 9、37周, 第九次产检 注意胎动 10、38-42周 第十次产检 胎位固定 胎头下降。
一般产前检查 怀孕七个月〔28周〕以前,每四周一次。
怀孕八到九个月〔29-35周〕,每二周一次。 怀孕第十个月〔36周〕以后,每一周一次。
医学会建议之产检时间表 周 数 检查项目 第6周 验孕、验血。 第8周 回诊,看结果;必要时进一步检查。
第12周 例行产检。 第16周 母血筛检唐氏症或接受羊膜穿刺。
第20周 胎儿超音波筛检。 第24周 糖尿病筛检。
第28周 例行产检。 第30周 例行产检。
第32周 例行产检。 第34周 胎儿生长超音波评估,验血。
第36周 例行产检。 第37周 例行产检。
第38周 例行产检。 第39周 例行产检。
第40周 例行产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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